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吉农院党发[2013]3号《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
制度的实施意见》(2013年3月12日发)文件要求,请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3月底前上交“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工作总结。
活动总结应按照“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中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立足岗位、自觉奉献;激发动力、增强活力”内容完成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总结一年来“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对“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的今后开展的建议及意见等。
学校党委将根据各基层组织的工作总结,把 “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作为“创先争优”评比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贯穿到今后实际工作中。
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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