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大林 党委书记
副组长:叶海江 党委副书记
黄国满 纪委书记
成 员:孙晓祥 党委组织部部长
栾松久 党委宣传部部长
潘 力 党院办公室主任
刘德宽 纪委副书记
周青海 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部主任
张大德 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晓祥同志兼任。
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建工作统筹规划。
2.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指导和督促完成党建各项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了解实际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工作。
6.执行和落实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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