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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的通知
作者: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 发布于:2015-11-11 10:45:14 点击量:

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探索研究,指导推动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更好开展,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的选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教强省战略的任务目标,紧密结合新时期、新形势下高校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现实问题予以确定。在基础研究方面,注重全省高校党的建设指导理论的系统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在应用研究方面,注重破解制约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的突出问题,力求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选题主要参照《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指南》,鼓励高校党的建设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创新,支持申报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实效性的自主选题。

二、申报条件

1. 本次项目由吉林省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统一申报,每个会员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3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完成日期截至2017年10月底。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 每名项目申报者必须能够亲身从事研究工作。每名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并且不能以成员身份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报。

3. 2013年已经批准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其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参加并获得国家、省级以上项目资助的,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经费支持

申报并通过全省统一评审的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项经费支持原则上0.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经费支持原则上2万元。鼓励课题组所在单位按一定比例配套经费予以支持,申报书中要体现匹配经费的来源及金额。

四、申报流程

1. 填写材料。每一项目申报组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和《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评审盲审表》(简称《评审盲审表》),由吉林省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相关会员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严格做好项目初审和确定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2. 组织报送。吉林省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相关会员单位将《申报书》、《评审盲审表》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8份,《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上述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于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统一报送至吉林省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处(长春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1371室),联系人:高春红,0431-85716215。逾期不予受理。

3. 评审立项。省高校工委、教育厅接到项目申报后,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课题立项评审,根据通过评审的项目数量、质量将其划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正式立项并下发通知。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工作联系人:杨延秋,联系电话:0431-88904031、13596005683。

附:1. 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指南

2.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申报书

3.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 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评审盲审表

4.申报2016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 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党建专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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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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